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6 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国燕园)依托北大、立足深圳,逐步成为扎根深圳的北京大学研究型国际化校区,北京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学方针为“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 发展理念为“问题导向、AI牵引、南北联动、创新融合”。环境与能源学院是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六大理工学院之一,学院面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与碳中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等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发展河流海洋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科学、减污降碳环境技术等学科方向,欢迎有环境、生物、化学、材料、地理、水文、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同学报考。
一、招生专业
环境科学 (083001)、环境工程 (083002)
二、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注: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者不符合本简章申请条件 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其中,被我校1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6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3)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的申请人,所获学历学位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
(4)应届毕业申请人在2026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须能够在中国教育部学信网查 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 求。
4.有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申请程序
1.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0日上午8:00至2026年1月9日中午12:00,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材料上传和网上缴费等程序。
3.申请材料须于2026年1月12日前寄(送)达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E206B办公室,材料收到后不予退还。
4.申请材料包括:
(1) 北京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请在报考登记表第一页“导师”处手动填写意向导师姓名);
(2) 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不含非中国籍)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 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 个人陈述(请用中文简要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并重点说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硕士1500字左右,博士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6) 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模板下载网址同上;
(7) 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不含MBA、EMBA) - 招生信息 - 港澳台招生 -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执行。
(8)学位论文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四、其他事项
住宿、学费、奖助学金信息请查阅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招生咨询
张老师,0755-26035300,zhangsf@pku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