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接收调剂复试硕士研究生的说明
2018年,我院统考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中,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
一、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校内调剂,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如下:
a.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b.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c.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d.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复试人数
我院将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初审,调剂复试人数及可接收调剂的第一志愿报考院系(专业)如下:
需接收调剂专业
(调剂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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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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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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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
9人
环境工程
7人
*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有数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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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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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学术硕士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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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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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地理学、第四纪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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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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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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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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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球化学、摄影测量与遥感、地质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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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1、电话:0755-2605300
2、电邮:zhangsf@pkusz.edu.cn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