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及通知

一、复试时间:

环境工程专业:2019年3月15日14:00开始

二、复试地点: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栋118会议室

三、复试名单:

1、环境工程专业

                                   

四、复试规则:

1、本院实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的比例为不少于本院招生名额的120%。

2、复试形式:面试

3、考核内容:

a) 考生的综合情况:对考生的一般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b) 英语水平:结合专业特点,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整体测试并给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

c) 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主要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原来专业的)是否扎实、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进行过相应的科研活动、所从事的具体科研工作的重要性和独立性、对所学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程度如何、是否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等。

d) 学术背景和科研潜力:结合专业知识和科研基础方面的考核,以及考生对其未来发展方面的计划和考虑等进行评估。这里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能够符合我们专业方向的要求;是否对自己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对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有一定的了解;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发展的潜力等。

4、复试成绩及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50%*初试各门总成绩/5 +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

(2)录取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3月14日9:00-11:30,14:00-17:00

2、地点: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206B

3、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供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2)北京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个人陈述(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

(3)应届生提供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章的成绩单原件、在读证明,往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等;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本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使用A4纸规格复印,按清单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夹好装入档案袋中。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5、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6、未按期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755-2605300

2、电邮:zhangsf@pkusz.edu.cn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二O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