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规则及通知
一、资格及材料核验
复试当天7:30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前往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206B进行核验。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现场面试
时间:2021年4月1日8:00
地点:深圳研究生院E118会议室
三、复试细则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向面试考核组作报告(请准备15-20分钟的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面试考核组将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实验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每位被面试人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1) 专业基础知识和学术背景: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是否扎实、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的能力;考生从事过的科研工作,对所学的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程度如何、是否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等。
2) 学术思路和学术潜力:考查考生是否对博士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科研有一定的了解;是否有清晰的学术思路;是否具有在相关方向上发展的潜力;未来的研究计划等。
四、复试成绩及录取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面试结束后,由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被面试人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择优录取。
五、防疫要求:
根据我校防疫要求,广东省外考生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广东省内提供健康码、行程码。请在29号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zhangsf@pkusz.edu.cn。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755-26035300
2、电邮:zhangsf@pkusz.edu.cn
七、复试名单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2021年3月26日